寒假将至,请各校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学生插班申请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我区学校人员编制、经费预算的核定、拨付制度,结合我区大部分学校班额基本已超员的实际情况,2018年春季原则上不接受转入插班的申请。我区秋季申请插班学位工作统一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网上申请。
二、考虑到部分学生确有需转入插班的特殊情况,同时部分学校的个别年级仍有少量富余学位,各公办学校可根据实际接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的申请。
(一)申请对象:
1.南山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,父母在本学区有合法的住房(租房户需提供无房证明);
2.深圳其他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,且父母在本学区内购房。
以上两种情况,若住房学位已被锁定,不予申请;无学位的年级不予申请。
(二)接受申请时间及安排:
1.2018年1月2日—5日(具体时间以学校门口通知为准)。春季转学插班不通过网上申请,家长直接向学校咨询、申请。
2、学校张贴《转学插班告知书》。请学校根据上述要求,结合本校学位情况,于12月15日前在校门口公告栏张贴《2018年春季插班申请告知书》,内容应包括学位情况(没有学位学校或年
级的应写明“无学位”)、申请条件、申请时间、学校咨询电话等。如有特殊情况,应及时向我科报告。
3.各学校必须指定一名中层以上(含中层)领导牵头负责春季学生插班学位申请工作,确保申请条件公开、程序清晰、结果公正。无学位的学校、年级(指班均50人或以上)不宜接受申请登记,我科也不再协调安排插班学位。对此,各学校应向申请人耐心做好释疑、安抚等工作,并提醒申请人于2018年5月中下旬在网上申请秋季转学插班。
三、请接受春季转学插班申请的学校于2018年1月8日前上报《转学插班预录汇总表》(纸质与电子表格同时上报)到基础教育科A801室,我科于1月11日前将审批结果反馈学校。
四、录取名单公布时间:2018年1月22日前,学校告知家长录取结果。
五、其它要求:
1.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任何学校都不得接受不符合招生政策的学位申请,具体可以参照2017年秋季小一初一的招生政策。
2.按照规定,入学材料都须交有关部门验核其是否符合免费资格,方可申请入学。
3. 自2016年起,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我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,不具备在深圳市中考报名资格。不建议初中学校接受非深户学生的转学申请,请做好解释工作。
4.小学、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,原则上不予转学。
5. 转学插班所需材料请参照2017年秋季转学插班的入学材料。
附件:1.转学插班申请表
2.转学插班汇总表(样表)
基础教育科
2017年12月12日